李谔,字士恢,赵郡人也阅读答案与翻译-《隋书∙李谔传》

发布时间: 2020-06-22
李谔,字士恢,赵郡人也。好学,解属文。仕齐为中书舍人,有口辩,每接对陈使。周武帝平齐,拜天官都上士。谔见高祖有奇表,深自结纳。及高祖为丞相,甚见亲待,访以得失。于时兵革屡动,国用虚耗,谔上《重谷论》以讽焉。高祖深纳之。及受禅,历比部、考功二曹侍郎,赐爵。谔性公方,明达世务,为时论所推。上谓群臣曰:“朕昔为大司马,荷重任,每求外职。李谔陈十二策,苦劝不许,庶于国事有济。今此事业,谔之力也。”赐物二千段。
谔见礼教凋弊,公卿薨亡,其爱妾侍婢,子孙辄嫁卖之,遂成风俗。谔上书曰:“臣闻追远慎终,民德归厚,三年无改,方称为孝。如闻朝臣之内,有父祖亡没,日月未久,子孙无赖,便分其妓妾,嫁卖取财,有一于兹,实损风化。复有朝廷重臣,位望通贵,平生交旧,情若弟兄。及其亡没,杳同行路,朝闻其死,夕规其妾,方便求娉,以得为限。无廉耻之心弃友朋之义且居家理治可移于官既不正私何能赞务上览而嘉之五品以上妻妾不得改醮,始于此也。
谔又以属文之家,体尚轻薄,递相师效,流宕忘反,于是上书。上以谔前后所奏颁示天下,四海靡然向风,深革其弊。谔在职数年,务存大体,不尚严猛,由是无刚謇之誉,而潜有匡正多矣。
邳公苏威以临道店舍,乃求利之徒,曷若明告天下,事业污杂,非敦本之义。遂奏高祖,约遣归农,有愿依旧者,所在州县录附市籍,仍撤毁旧店,并令远道,限以时日。正值冬寒,莫敢陈诉。谔因别使,见其如此,以为四民有业,各附所安。逆旅之与旗亭,自古非同一概,即附市籍,于理不可。且行旅之所依托,岂容一朝而废,徒为劳扰,于事非宜,遂专决之,并令依旧。使还朝阙,然后奏闻。高祖善之曰:“体国之臣,当如此矣。”
以年老,出拜通州刺史,甚有惠政,民夷悦服。后三岁,卒官。
(选自《隋书∙李谔传》,有删节)
10、下列对文中画波浪线部分的断句,正确的一项是(3分)
A.无廉耻之心/弃友朋之义/且居家/理治可移于官/既不正私/何能赞/务上览而嘉之
B.无廉耻之心/弃友朋之义/且居家理治/可移于官/既不正私/何能赞/务上览而嘉之
C.无廉耻之心/弃友朋之义/且居家/理治可移于官/既不正私/何能赞务/上览而嘉之
D.无廉耻之心/弃友朋之义/且居家理治/可移于官/既不正私/何能赞务/上览而嘉之
11、下列对文中加点词语的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字,又称表字,是另取的一个与本名意思有某种关系的别名。在我国古代,男女都可有表字。
B.爵即爵位、爵号,是古代皇帝对贵戚功臣的封赐。旧说周代有公、侯、伯、子、男五种爵位,后代爵称和爵位制度往往因时而异。
C.朕是古人的自称,本来没有贵贱之分,自秦始皇开始专用为诸侯王或皇帝的自称。
D.诸候死称薨,天子死称崩,大夫死称卒,士死称不禄,庶人称死。
12、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李鄂喜欢学习,善写文章。曾在北齐担任中书舍人,经常接待和应对陈朝的使者。曾写作《重谷论》讽刺国家耗竭财用。
B.李谔重视礼教,讲究孝道。他反对公卿子孙嫁卖祖父、父亲死后留下的妓妾奴婢获取钱财的行为。
C.李谔注重文风,为官有功。针对当时轻薄之风,他先后上奏,建议革除文风之弊。四海之内,闻风仰慕。
D.李鄂体察民情,造福百姓。苏威撤除毁掉路边的旅店,李鄂认为这种做法不合道理,只能徒然造成骚扰烦劳,让路边的旅店依然保留。
13、把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10分)
(1)李谔陈十二策,苦劝不许,庶于国事有济。今此事业,谔之力也。(5分)
(2)使还朝阙,然后奏闻。高祖善之曰:“体国之臣,当如此矣。”(5分)


10.D【解析】原文断句:无廉耻之心,弃友朋之义。且居家理务,可移于官,既不正私,何能赞务?”上览而嘉之。
11.C【解析】朕只能用作皇帝的自称,不能用于诸侯王。
12.A【解析】“讽刺”错,应为“劝谏”。
13(1)李谔列出十二条意见,苦苦的劝我,不让我担任京外职务,希望对国家有所帮助。我今天成就这样的事业,是李谔的功劳啊。(陈:陈述,列出;庶:希望;济:帮助;判断句,各1分,句意1分)
(2)(他)出使回到朝廷复命,然后将这事奏闻皇帝,高祖认为这样做是好的,说:“治理国家的人,应当这样啊。”(省略主语;朝阙:朝廷;闻:使(皇帝)知道;善:意动,认为……是好的;体:治理,体念,各1分)

【参考译文】
李谔字士恢,是赵郡人。他喜欢学习,会写文章。他在北齐担任中书舍人,很有口才,常常接待和应对陈朝使者。周武帝平定北齐后,任他为天官都上士。李谔发现隋高祖有罕见的美好仪表,就与他结为深交。到高祖为北周丞相时,他很受亲近厚待,高祖经常向他询问政治上的得失利弊。当时经常发生战争,国家财用空虚耗竭,李谔就呈上《重谷论》一文进行委婉的劝谏。高祖完全接受了他的见解。到高祖受禅称帝以后,李谔先后担任比部、考功两个衙门的侍郎,被赐予爵。李谔生性公正正直,明晓精通世上事物,为当时舆论所推崇。高祖对众位臣子说:“我过去当大司马时,担负重大责任,常常请求担任京外的职务。李谔列出十二条意见,苦苦的劝我,不让我担任京外职务,希望对国家有所帮助。我今天成就这样的事业,是李谔的功劳啊。”赐他缣丝二千段。
李谔见当时儒家礼教凋零衰微,公卿一旦死去,他们生前所喜爱的小妾及贴身丫头,很快就被他们的子孙们嫁出和卖出,于是成了一种风气。李谔因此上书说:“我听说,对祖宗依礼追祭,对父母的丧事恭敬安排,人们的道德就会归于纯厚;父母死后,三年内不改变父母教诲的原则,才能叫做孝。我却听说朝廷大臣之中,有的祖父、父亲死去时间不久,子孙品德不佳,就分掉他们的妓妾,再嫁卖出去,以获取钱财。在朝廷之内有一个人这样做,就会有损于风俗教化。还有些朝廷重要的大臣,地位、声望都通达显贵,平时交往的朋友故旧,感情如同兄弟一般。但等到他们死后,就疏远得如同路人一样。早晨听说朋友死了,晚上就图谋朋友的妾,寻机乘便谋求娶她们,直到娶到为止。没有一点廉耻之心,丢掉朋友之间的义气。况且,在家处理事务的行为认识,可以移用于官场。既然不能正当处理私事,又怎么能辅佐朝廷事务?”皇上看后很赞赏。五品以上官员的妻妾不能改嫁,这一制度就是从这时开始的。
李谔又因当时写文章的人,崇尚轻薄的文体,依次互相模仿效法,放任下去就会忘记纠正,于是上书。皇上把李谔先后所上的奏章颁布传示天下,四海之内,闻风仰慕,大大地革除了文风之弊。李谔在职多年,致力于保持原则,不崇尚严厉威猛,因此他没有刚强正直的声誉,却隐含有很多匡正之功。
邳公苏威以为路边经营旅店,是追求财利的小人,还不如明明白白告诉天下人,他们所从事的职业污秽杂乱,不符合治国之本的大义。于是,他上奏高祖,强制遣返他们归农,如果有人愿意依旧开店,所在州县就要把他录入商人户籍,仍然要拆除路边旅店,并让他们远离大道去设置新旅店,以一定的时间为限。当时,正值寒冷的冬天,没有人敢陈书上诉。李谔因为另外的任务差遣在外,看到情况这样,认为士、农、工、商各有自己的职业,各有所附,各有所安。旅店与酒楼,自古以来就不是一样管理,就是把他们归入集贸商人户籍,从道理上说也是说不通的。况且,来往旅客所依托的旅店,怎么能一下子就废弃呢?那只是徒然造成骚扰烦劳,对事来说却不适当。于是,李谔就自主决定,让他们照旧开店。他回到朝廷复命,然后将这事奏闻皇帝,高祖认为这样做是好的,说:“治理国家的人,应当这样啊。”
因为年龄已大,出任通州刺史,很有仁爱之政,汉族百姓和少数民族的人都心悦诚服。三年后,死在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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