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达,字子成,泾阳人阅读答案与翻译-《明史·李世达传》

发布时间: 2019-02-01
李世达,字子成,泾阳人。嘉靖三十五年进士。授户部主事。改吏部,历考功、文选郎中,与陆光祖并为尚书所倚。旋移疾归,起督漕运兼巡抚凤阳。黄河南侵,淮安告警,世达请修石堤捍城;宝应汜光湖风涛险恶,岁漂溺,请开越河杀水势。俱报可。迁南京兵部右侍郎。擢南京吏部尚书,就改兵部,参赞机务。
俄召为刑部尚书。中官张德殴人死,世达请置于理,刑科唐尧钦亦言之,德遂属吏。大兴知县王阶坐挞乐舞生下吏,帝密遣两校尉侦之,谳日为巡风主事孙承荣所拒。校尉还奏,帝怒诘世达。世达言侦伺非大体。承荣竟夺俸。东厂太监张鲸有罪,帝曲贷之。世达执奏,帝乃屏鲸于外。驸马都尉侯拱宸仆毙平民抵法,世达请并坐拱宸。乃革其任,命国学肄礼。罪人焦文粲法不当死,帝怒入之。会朝审,命户部尚书宋熏主笔。世达言于熏,薄文粲罪。忤旨,诘问,复据法以对。帝卒不从。时帝燕居多暴怒,近侍屡以非罪死,世达因灾异上书以讽。浙江饥,或请令罪人出粟除罪。世达言:“法不可废,宁赦毋赎。赦则恩出于上,法犹存。赎则力出于下,人滋玩。”识者韪之。改左都御史。兵马指挥何价虐死三人,御史刘思瑜庇之。世达劾奏,帝镌思瑜秩。复劾罢御史韩介等数人。帝深恶言官,下诏申饬,责以挟私报复。世达言:效忠持正者语虽过激心实无他即或心未可知而言不可废并宜容纳惟缄默依阿然后加黜罚则谠言日进邪说渐消报闻。二十一年,与吏部尚书孙垅同主京察,斥政府私人殆尽。其秋,吏部侍郎赵用贤以绝婚事被讦,世达白其无罪。郎中杨应宿、郑材疏诋世达,遂连章乞休去。归七年卒。赠太子太保,谥敏肃。(节选自《明史.李世达传》)
10.下列对文中画波浪线部分的断句,正确的一项是(3分)
A.效忠持正者/语虽过/激心实无/他即或心未可知/而言不可废/并宜容纳/惟缄默依阿/然后加黜罚/则谠言日进/邪说渐消/
B.效忠持正者/语虽过激/心实无他/即或心未可知/而言不可废/并宜容纳/惟缄默依阿/然后加黜罚/则谠言日进/邪说渐消/
C.效忠持正者/语虽过激/心实无他/即或心未可/知而言不可废/并宜容纳/惟缄默依阿然/后加黜罚/则谠言日进/邪说渐消/
D.效忠持正者语/虽过激/心实无他/即或心未可知/而言不可废/并宜容纳/惟缄默依阿/然后加黜罚/则谠言日进/邪说渐消/
11.下列对文中加点词语的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考功,按一定标准考核官吏的政绩,隋代设置考功郎,掌官吏考课之事,历代沿袭之。
B.中官,可指宫内、朝内之官,也可指专供皇帝及其家族成员役使的宦官,本文指宦官。
C.国学,本文指以先秦经典及诸子百家为基础,涵盖经学、玄学、道学、理学等内容的文 化、学术体系。
D.京察,明代考核京官的一种制度。规定六年举行一次,清代改为三年,以“四格”、“八法”为升降标准。
12.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李世达能力出众,为民谋利。在吏部任职时他就受到尚书的倚重。在督察漕运兼凤阳巡抚期间,他修河堤、防黄河水患以保卫淮安,因此受到皇帝赏识。
B.李世达秉公执法,不惧权贵。任刑部尚书时,他不顾皇帝的偏袒,执意将犯罪的东厂太监张鲸交给司法官吏处治,驸马都尉侯拱宸也受他弹劾被革职。
C.李世达善于进谏,识见深远。皇帝容易暴怒,经常无故处死侍从,李世达趁着灾异上奏讽谏。对于让罪犯捐粟免罪的建议,他认为这会破坏法律的威严。
D.李世达为人仗义,一心为公。吏部侍郎赵用贤因拒绝婚事遭人攻击,李世达为他辩白;李世达与吏部尚书孙垅主持京察时,将官府中的私人几乎驱除干净。
13.把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10分)
(1)宝应汜光湖风涛险恶,岁漂溺,请开越河杀水势。俱报可。
(2)世达言于熏,薄文粲罪。忤旨,诘问,复据法以对。

10.B
11.C(古代的国学指“国立学校”的意思,文中指以“国子监”为首的官学。)
12.B(皇帝没有将张鲸交给官府处理,最终将他逐出了京城。)
13.(1)宝应的汜光湖风波凶险可怕,每年都淹没不少地方,(他)请求开通越河抑制(或减轻)水势。(神宗)都答复允许。(“漂溺”“杀”“报”各1分,大意2分。)
(2)李世达对宋熏说,要减轻对焦文粲的刑罚。(这)违背了圣旨,(神宗)责问他,(他)又依据法律回答。(“薄”“忤”“对”各1分,大意2分。)

译文参考:
李世达,字子成,泾阳人。嘉靖三十五年(1556)的进士。授职为户部主事。改任吏部职务,历任考功、文选郎中,与陆光祖一起被尚书倚重(充当得力助手)。随即称病回乡,后被征聘督察漕运(古代利用水道调运粮食的一项经济措施)兼凤阳巡抚。黄河向南泛滥,淮安报告发生紧急情况,李世达请求修筑石堤保卫城邑,宝应的汜光湖风波凶险可怕,每年都淹没不少地方,(他)请求开通越河减少(抑制)水势。(神宗)都答复允许。他升任南京兵部右侍郎。被提拔为南京吏部尚书,就职后又改任兵部,参与谋划机要事务。
不久他又被征召为刑部尚书。宦官张德将人殴打致死,李世达奏请将其交给司法部门处理,刑科(明清时六科之一,负责处理刑事案件)唐尧钦也主张如此,张德才被交给执法的官吏处治。大兴知县王阶因用鞭子抽打乐舞生(明清举行郊社之祭及祀孔典礼中的乐生和舞生的合称)被交法司处治,神宗秘密地派遣两名校尉侦察此事,审判定罪的那一天被巡风主事孙承荣拒绝。校尉返京上奏,神宗愤怒地责问李世达。李世达称侦探窥伺不合大体。孙承荣最终被罚扣了俸禄。东厂太监张鲸犯罪,神宗曲意宽恕他。李世达执意上奏,神宗才将张鲸贬逐出京城。驸马都尉侯拱宸的奴仆打死了平民被依法惩治,李世达请求将侯拱宸一起治罪。于是革除了侯拱宸的官职,命令他去国子监学习礼仪。罪犯焦文粲依法不应判死刑,神宗恼怒地将他列入死囚之中。遇上朝廷会审(明朝的一种审判制度,在秋后处决犯人之前,召集朝廷大臣共同复审死罪囚犯,以表示对人生命的重视),命令户部尚书宋熏主持判案。李世达对宋熏说,要减轻对焦文粲的刑罚。(这)违背了圣旨,(神宗)责问他,(他)又依据法律回答。神宗最终没有依从。当时皇帝闲居,经常大怒,身边的侍从屡屡无罪被处死,李世达趁着灾异(异常的自然灾害,或某些异常的自然现象)上奏进行委婉地劝告。浙江发生饥荒,有人请求让罪犯捐出粟以免罪。李世达称:“法律不能废弃,宁可赦免也不能用财物抵罪。赦免就体现了皇恩,法律仍然存在。用物品抵罪求得免于刑罚,则力量来自下面,人们更加藐视(法律)。”有识之士认为他说得对。(后来)(他)改任左都御史。兵马指挥何价虐待三人致死,御史刘思瑜庇护他。李世达上奏检举他的罪行,皇帝降了刘思瑜的官级。他又弹劾并使御史韩介等人受到罢免。皇帝很厌恶言官(监官和谏官,古代并称台谏,通称言官。监官是代表君主监察各级官吏的官吏。谏官是对君主的过失直言规劝并使其改正的官吏),下诏斥责,指责他们心怀私念报复他人。李世达劝谏:“竭尽忠心且持守公正的人,话语虽然偏激,心中实在没有别的意思。即使或许有居心叵测的,但是谏言不能废置,应该一并容纳。只是对闭口不言或曲从附顺的人,此后应加以贬斥,处罚。那么正直的话每天能听到,不正当的议论、主张就会渐渐消失。”皇帝答复知道了。万历二十一年(1593)他与吏部尚书孙垅共同主持京官的考核,将官府中的私人(因亲戚朋友关系而为官的人)几乎全部驱除。这年秋天,吏部侍郎赵用贤因为拒绝婚事遭人攻击,李世达辩白他无罪。郎中杨应宿、郑材上奏诋毁李世达,他便接连上奏自请辞去官职离开。回乡七年后去世。赠封为太子太保,谥号敏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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